山東出新規:出現重大隱患或引發安全事故的一律頂格處罰

2020年11月21日09:12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出新規:出現重大隱患或引發安全事故的一律頂格處罰

為堅決防范遏制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0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安全首要責任,並將全面實施“六個一律”嚴管重罰措施。

《意見》明確,要落實好建設單位施工安全首要責任。要求嚴厲查處建設單位安全責任不落實、現場管理不到位、隨意壓級壓價等突出問題。建設單位投標文件和施工總承包合同必須約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標、措施及違約責任,保障合理造價、工期,出現重大隱患或引發安全事故的一律頂格處罰。壓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履職要求和對分包單位的管控措施,全覆蓋實行項目專職安全員企業總部外派制。

在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風險防控方面,凡發現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証擅自施工的,一律責令立即停工,告知有關單位停止供水供電。嚴厲打擊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挂靠出借資質資格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速認定並實施頂格處罰,每年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緊盯危大工程,聚焦易發群死群傷的起重機械、高支模、腳手架、深基坑關鍵風險,分類明確風險防控重點,強化各方主體全過程監督和影像資料留存備查。完善整治機制,全面推行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分4級梳理管控風險隱患,嚴厲打擊有章不循、弄虛作假等行為。

《意見》要求全面實施“六個一律”嚴管重罰措施,切實糾正施工安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處罰“寬、軟、晚”問題。即,凡發生施工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律對責任單位及單位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按上限暫扣、停業、降級、吊銷有關証照,實施經濟處罰﹔一律將對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開發、設計、監理等單位公示警示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事故結案處罰執行完畢前政府投資和國有主導投資項目應謹慎委托建設任務,政府土地出讓應慎重選擇,一般事故在設區市范圍內公示警示,較大及以上事故在全省范圍內公示警示﹔一律對事故項目責令全面停工整頓,暫停其項目預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涉及國有企業的,一律通報國資監管部門並按有關規定扣減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得分。將重大隱患作為事故懲戒,凡發現危大工程未按規定編制專項方案、組織論証審核、按方案施工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証。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証動態核查,突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重點崗位人員配備履職、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等重點,凡企業一般安全生產條件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証。(方壘 張潤澤)

(責編:鄭浦麗、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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