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開始!山東2020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發布

2020年09月14日14:48  來源:山東教育發布
 
原標題:9月16日開始!山東2020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發布

今天,省教育廳發布了《山東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即可查看原文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於9月16日至9月29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認定報名,網上報名后,申請人須按認定機構要求進行體格檢查、材料審查及領取証書。

山東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山東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証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山東省的中國公民,可在山東省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証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台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可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符合要求的畢業証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並取得考試合格証明(在規定有效期內)。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將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並組織實施的相關問題說明》規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証明》,有效期延長1年。

(四)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標准,取得相應等級証書。

(五)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及操作規程》(魯教人字〔2001〕22號)規定的標准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六)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七)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其中,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類別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還應與所學專業或所從事專業(有相應的職業資格或技能証書)一致。

二、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於9月16日至9月29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注冊用戶、完善個人信息並完成實名核驗后方可進行認定報名,報名時應按本公告第三條要求選擇相應的認定機構,並按系統提示選擇相應的審核確認點。

(二)其他環節網上報名后,申請人須按認定機構要求進行體格檢查、材料審查及領取証書。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環節的具體安排以各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為准(各認定機構網站和聯系電話,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

三、認定機構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選擇居住地、戶籍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為認定機構﹔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選擇居住地、戶籍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為認定機構。

四、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在報名前,務必及時認真查閱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相關提示,嚴格按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網上申報、體格檢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錯過工作安排。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認定機構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網上報名后,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將自動對所提交學歷進行在線驗証。其中,驗証不通過的,國內(不含境外)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查詢、認証結果為准,國(境)外學歷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証書》為准,未經認証的學歷(以中等職業學校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外)不能用於申請教師資格。請未通過在線驗証的申請人提前自行查詢打印《教育部學歷証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申請學歷認証,並保存相關材料以備提交,在學信網無法查詢或認証的高等教育學歷不能用於申請教師資格。

(三)根據國家規定,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度內隻能申請認定一個教師資格,上半年已通過認定的申請人,本次無法再次報名。

符合申請條件、上半年已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報名但未認定的申請人,不需重新注冊賬號,但需使用原賬號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重新報名。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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