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施行

構建“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模式

2020年09月03日08:52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辦法》共22條,對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健康醫療大數據的採集、匯聚、存儲、開發、應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給出了明確規范。

  健康醫療大數據,是指在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等過程中產生的,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健康醫療數據集合,以及對其開發應用形成的新技術、新業態。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目錄由基礎信息、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新型業態等組成。政府有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健康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目錄和相關標准規范,依法開展數據採集。

  《辦法》提出建立健康醫療大數據共享開放機制,明確共享開放的具體規定和評估機制。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對大數據進行分類管理,其中,對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開放的健康醫療數據,列為不予開放數據﹔對數據安全和處理能力要求較高、時效性較強或者需要持續獲取的健康醫療數據,列為有條件開放數據﹔其他健康醫療數據,列為無條件開放數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健康醫療大數據平台獲取無條件開放數據。同時,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國有健康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將其提供服務產生的健康醫療相關數據匯聚到健康醫療大數據平台。

  另外,《辦法》還提出構建“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模式,推進網上健康咨詢、預約診療、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和臨床科研數據整合共享,發揮優質醫療資源引領作用,推動覆蓋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一體化電子健康服務。鼓勵支持健康醫療業務與大數據技術深度融合,構建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鏈,與健康養老、家政服務、餐飲旅游、休閑健身、環境保護、商業保險等協同發展,創新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新業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運用健康醫療大數據對醫藥衛生行業、居民健康等情況的評價結果,健全醫療服務監測機制,推進醫療服務價格、醫療保險支付、藥品招標採購等業務協同應用。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機構、數據生產單位、數據使用單位應當嚴格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保護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

  健康醫療大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是提高全民健康醫療水平的重要基礎。國家衛健委確定在全國建設五個健康醫療大數據區域中心,並確定在山東省建設北方中心,同時要求山東省在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特別是立法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為其他省市創造好的經驗和做法。山東成立了北方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出台了《關於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實施意見》,在基礎設施建設、數據匯聚應用、標准規范建立、雙招雙引推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北方中心已成為唯一通過國家評估和授權建設的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王凱 羅一諾)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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