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判決《歐美隱私盾牌》協定無效

本報駐比利時記者 方瑩馨

2020年07月24日11: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歐洲法院判決《歐美隱私盾牌》協定無效

歐洲法院最近作出判決,由於美國的數據保護未達到歐盟標准,用於跨大西洋個人數據傳輸的《歐美隱私盾牌》協定無效。

《歐美隱私盾牌》協定於2016年正式通過。根據協定,用於商業目的的個人數據從歐洲傳輸到美國后,享受與在歐盟境內同樣的數據保護標准。美方承諾將嚴格履行協定中的要求,保証國家安全部門不會對這些個人數據採取任意監控或大規模監控措施。截至目前,有超過5000家美國企業根據該協定傳輸並處理其歐洲用戶的數據。

2013年,美國前防務承包商雇員愛德華·斯諾登披露,美國情報機構一直在開展大規模監聽活動。奧地利網絡信息安全活動人士施雷姆斯為此以社交網站“臉書”的歐盟用戶身份提起訴訟,希望阻止有關數據從歐盟轉移至美國。

歐洲法院在作出《歐美隱私盾牌》協定無效的判決后表示,美國的國內法認為有關美國國家安全利益和執法等方面的要求具有優先性,可能因此訪問有關數據,這不滿足有關數據在美國受到“與歐盟基本等同”保護的標准。歐盟委員會副主席朱羅瓦表示,歐盟將在符合該判決、遵守歐盟法律及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前提下,繼續確保數據的安全傳輸。

倫敦大學學院歐洲研究所研究員奧利弗·帕特爾認為,歐洲法院的裁定証明,美國的監聽制度與歐盟的隱私保護政策無法兼容。美國政治新聞網站“政治”的分析認為,此次終止《歐美隱私盾牌》協定將加劇歐美之間的貿易緊張關系,數以億計的數字貿易將陷入困境,帶來長期的法律爭端。

據介紹,歐盟對數據向境外轉移通常有兩類框架。一類是被認為“與歐盟基本等同”的國家和地區,可以不需要特別授權而直接傳輸數據,此前的《歐美隱私盾牌》協定就將歐美之間的數據傳輸歸於這一類。在另一類框架下,歐盟允許數據接收方在遵守有關“標准合約條款”的條件下獲取歐盟數據。歐洲法院的判決並未禁止歐盟數據通過這類框架向美國轉移,因此歐美之間在社交網絡等方面的日常數據轉移可能不會受到顯著影響。

總部位於比利時布魯塞爾的中歐數字協會主任克勞迪婭·韋諾蒂告訴本報記者,歐洲法院的判決並不意味著歐美數據傳輸的終止,但美國不再擁有特殊待遇。歐盟對數據向境外傳輸的另一種機制“標准合約條款”仍然有效,在此條款下,如果企業無法保証隱私安全,相應監管機構將會暫停對外數據傳輸。韋諾蒂指出,未來歐盟國家主管部門將更加嚴格地審查“標准合約條款”的運行。

(本報布魯塞爾7月23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4日 第 16 版)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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