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輕微免罰”營造法治環境 山東出台意見進一步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

2020年07月17日08:24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實施“輕微免罰”營造法治環境 山東出台意見進一步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

  近日,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鞏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的基礎上,將探索堅持柔性執法,實行輕微免罰,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意見》指出要建立執法動態清單制度,以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為總抓手,全面梳理、清理和精簡執法事項,實行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並依法實時進行動態調整。依法公開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違法行為、處罰依據及處罰結果,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意見》進一步規范了執法人員著裝和執法車輛的使用。執行公務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著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嚴格執行《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依法依規行使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堅決禁止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不得主動與當事人發生肢體沖突。非因工作需要,禁止將執法車輛停放在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酒店等區域。此外,《意見》提出要建立參加非執法工作報告制度。派駐街道辦事處、鄉鎮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執法范圍應當符合所在單位的“三定方案”。根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安排,參加執法范圍以外的工作時,需要向城市管理部門先行報告,經批准參加時,不得著城市管理制式服裝,不得使用城管執法車輛。

  為進一步鞏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山東省將持續推進“721”工作法(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向廣度、深度發展,構建“服務、管理、執法”新模式。同時,探索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新監管模式,強化源頭治理,堅持教育優先,引導當事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定﹔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行政調解等非處罰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建立輕微違法免罰清單,嚴格執行“輕微免罰”制度。

  根據《意見》,山東省還將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行為智能化建設,推廣“互聯網+執法”新機制,利用智能化城市管理執法系統,逐步實現執法案件網上立案、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行為網上監督、行政執法決定適時推送、執法信息網上公示。利用AI人臉識別技術,加強與治安管理、交警、法院等部門協調配合,推廣“非接觸式執法”,提高工作效能,樹立城市管理執法權威。2021年實現省、市、縣(市、區)三級平台聯網,建立統一高效、反應迅速、信息共享、保障有力的調度指揮機制。(方壘 顏景悅)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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