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十二部門聯合發文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2020年07月09日08:53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十二部門聯合發文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近日,山東省民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黨建引領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薄弱、登記和發展質量不高等八個方面問題,《指導意見》提出通過實施“八個專項行動”,推動社會組織在黨的領導下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

《意見》明確,要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制。黨建工作適合屬地管理的社會組織,由住所所在地黨組織實施屬地管理﹔在行業特征明顯、管理體系健全、社會組織數量較多的行業,依托行業主管部門成立行業黨組織﹔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負責對主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施管理﹔社會組織綜合黨委負責兜底管理。

同時,要通過多種形式落實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包括:社會組織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單獨成立黨組織﹔正式黨員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鄰等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無正式黨員的社會組織,由承擔其黨建工作管理職責的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或者指定1個黨建工作基礎好的社會組織就近帶動其開展黨的工作﹔在各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創業創新園等建立社會組織黨群服務中心,帶動進駐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等。到2020年底,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要做到黨組織應建盡建,暫不符合組建條件的要全部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

針對社會組織收費不規范、長期不活動等問題,《意見》提出要嚴肅查辦利用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依法管理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加強信用信息有效歸集和依法公開。對常年不開展活動、長期不發揮作用,通過登記住所、備案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單位均無法取得聯系,理事會無法按規定換屆、正常工作無法開展的“僵尸”社會組織,列出清單,全面清理。(齊靜)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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