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出台司法鑒定監管系列制度加強對司法鑒定行業的監督管理

2020年07月03日10:14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人民網濟南7月3日電 近日,濟南市司法局印發《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工作規定》、《關於建立司法鑒定投訴約談機制的實施辦法》,聯合市司法鑒定協會印發《關於開展司法鑒定執業活動綜合評定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建立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制度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對濟南市司法鑒定行業的監督管理。

《關於開展司法鑒定綜合評定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由市司法局和市司法鑒定協會聯合成立濟南市司法鑒定執業活動綜合評定管理工作委員會。委員會每年對全市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執業情況進行評分,評分內容全面涵蓋司法鑒定執業活動的各項工作,並將分值轉化為相應星級。下一步,將對不同星級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分級分類差異化管理。評定結果將通過市司法局門戶網站等渠道及時向社會進行公告,同時向有關辦案單位通報,綜合評定結果也將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關於建立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制度的實施辦法》確定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對本機構負第一責任,並明確實施第一責任制應當堅持的原則、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及責任追究方式。實施辦法規定第一責任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生失職、瀆職、失誤或其他個人原因,對司法鑒定機構發展或司法鑒定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時,將依法依規對其責任進行追究與處理。

《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工作規定》強化了對司法鑒定投訴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局長任組長、業務管理處室負責人任副組長、兩名具體從事業務投訴處理工作的同志為成員的市局業務投訴處理工作專班。規定將投訴案件分為三個綜合等級,並明確了不同等級案件相應的投訴處理機制,其中重大復雜、需要作出行政處罰的業務投訴案件定為一級。對於一級業務投訴案件,由專班召集司法鑒定專家、律師、相關處室負責人、其他相關人員組成專案組共同研究,投訴處理結果經專案組集體審議后報專班組長審批,對需要作出行政處罰的業務投訴案件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規定細化了收案、受理、調查、答復階段處理程序,明確了法律文書三級校對制度、違法違規執業行為警示通報制度和投訴雙月通報制度等,保障司法鑒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規范、程序嚴謹。

《關於建立司法鑒定投訴約談機制的實施辦法》規定,成立約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約談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辦法規定機構年被投訴數量超過2件等六種情形下對機構負責人進行約談,實施辦法還細化了約談的程序及后續監督方式。實施辦法旨在力求做到對鑒定機構常教育、常提醒、常監督,從而達到減少投訴、提高質量的目的。

系列監管制度的出台,標志著濟南市在實行司法鑒定規范化監管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機制,將對規范司法鑒定執業活動,促進司法鑒定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發揮積極推動作用。(山東頻道)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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