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台意見規范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

2020年07月03日08:54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省出台意見規范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

山東省出台意見規范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

對18個重點行業逐一提出管控指導意見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日前印發《山東省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分行業管控指導意見》,加強對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指導意見》對鋼鐵、建材、有色、火電、鑄造等18個重點行業逐一提出無組織排放管控指導意見,提高企業無組織排放精細化管理水平,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無組織排放是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包括開放式作業場所逸散,以及通過縫隙、通風口、敞開門窗和類似開口(孔)的排放等。

物料運輸、裝卸環節,《指導意見》明確,煤粉等粉狀物料採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密閉方式運輸﹔砂石等塊狀、粒狀或黏濕物料採用皮帶通廊等封閉方式運輸或苫蓋嚴密﹔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車採用頂部浸沒式或底部裝載,嚴禁噴濺,運輸相關產品的車輛具備油氣回收接口。

物料儲存、輸送環節,煤粉等粉狀物料採用料倉等方式密閉儲存,採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輸送﹔砂石等塊狀、粒狀或黏濕物料採用密閉料倉、封閉料棚等方式進行規范儲存,封閉料棚和露天料場內設有噴淋裝置,噴淋范圍覆蓋整個料堆﹔塊狀、粒狀或黏濕物料上料口設置在封閉料棚內,採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輸送﹔含揮發性有機物(VOCs)物料儲存於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輸送採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

生產環節,生產設備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同步運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停止運行對應的生產設備,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廠內污水收集、輸送、處理,污泥產生、暫存、處置,危險廢物暫存等產生VOCs或惡臭氣體的區域加罩或加蓋封閉並進行收集處理。

《指導意見》適用於鋼鐵、建材、有色、火電、鑄造、炭素、石化、化工、煤化工(含焦化)、制藥、採礦、家具制造(含木器制造)、化肥、油品儲運銷、機械制造、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和危險廢物治理等行業。針對各無組織排放環節,制訂“一廠一策”深度治理方案。記錄操作人員操作內容、運行、維護、檢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況,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三年。(陳曉婉)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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