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啟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試點工作

2020年07月01日08:35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人民網濟南7月1日電(邢曼華)為推動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根據《山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工作安排,山東省委依法治省辦近日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在棗庄、煙台、濰坊、泰安、濱州5個市,以及濟南市章丘區、五蓮縣、冠縣3個縣(區)開展試點工作。

《方案》明確,試點工作自2020年年終述職開始。述職述法主體范圍為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也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述職述法的方式方法主要分為結合年終述職進行述法和向委員會會議進行述法兩種。

《方案》要求,述職述法內容要緊密結合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立足地方法治建設實際,結合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的具體職責,突出重點、明確程序、量化評價標准,推動述職述法內容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緊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本地區、本部門法治建設突出問題,重點報告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存在的問題不足以及下一步改進舉措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其他班子成員法治學習、重大事項依法決策、依法履職等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

《方案》強調,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保障。試點市、縣(區)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要將這項工作納入本地區年度法治建設重點任務,認真組織實施。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可派員參加下一級黨委、政府以及本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述職會議,了解掌握相關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年終述職結束后,試點市、縣(區)應當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學法守法用法等情況,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年度法治建設報告內容。試點工作中要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整治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的規定要求,力戒形式主義,務求實效。

《方案》強調,省委依法治省辦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開展對市縣兩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定期檢查和專項督察。有關市黨委依法治市辦要加強本地區試點工作的統籌,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將法治理念貫徹到各項工作中,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