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3市通報8起典型問題,4人被雙開

2020年06月25日08:07  來源:齊魯網
 
原標題:正風肅紀 | 山東3市通報8起典型問題,4人被雙開

記者從山東各市紀委官方網站獲悉,近日,東營、淄博、臨沂3市通報8起典型問題,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部作風、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

東營市利津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東營市化工學校駕駛員許朋朋違規使用單位加油卡用於個人消費問題。2014年5月至2016年2月,許朋朋利用管理使用單位公務用車加油卡的便利,私自使用單位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商店累計購買價值6191元的物品供個人使用。2020年6月,許朋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退還本單位。

淄博市張店區紀委通報3起干部作風問題

張店區傅家鎮孫家村原村委會主任張玨峰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張玨峰同志利用擔任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在孫家村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車輛維修費共計42800元。2020年5月,張玨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店區民政局原副局長宋衛東失職失責問題。2014年,區民政局針對發現“齊孝陵”公墓存在違規建設和對外銷售等問題,對炒米村村委會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建設和銷售公墓。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后,區民政局未積極採取相關措施,督促整改不力,導致“齊孝陵”公墓違規問題長期持續存在,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宋衛東同志時任區民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5月,宋衛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店區扶貧辦工作人員趙振坤貧困戶動態調整工作履職盡責不到位問題。2019年10月,趙振坤在負責張店區扶貧辦申請調整“脫貧不再享受政策”人員信息審核時,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將灃水鎮東高村貧困戶與仇家村貧困戶身份証號混淆,導致不應被標識人員而被標識,而應被標識人員未被標識,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5月,趙振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臨沂市紀委通報4起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

臨沭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趙應柱充當黑惡勢力 “保護傘”問題。2011年至2014年,趙應柱在任臨沭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涉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辦理、審查逮捕、強制措施變更等方面提供幫助,故意使涉惡犯罪嫌疑人受到較輕的追訴或不受追訴。另外,趙應柱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趙應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市公安局羅庄分局美澳派出所原所長魏崗充當涉惡團伙“保護傘”問題。2017年11月,在美澳派出所處理顏某“黑物業”惡勢力犯罪集團聚眾斗毆惡性刑事案件過程中,魏崗以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為由,安排辦案人員予以調解結案,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包庇縱容該惡勢力集團的犯罪行為。2018年9月,在美澳派出所接到該所輔警孔某某涉嫌組織賣淫的報案后,魏崗明知孔某某等惡勢力團伙涉嫌組織、強迫賣淫活動,僅讓其暫離工作單位,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導致該團伙繼續從事犯罪活動。另外,魏崗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魏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平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盧傳濤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盧傳濤在任平邑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王某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有關成員財物共計40余萬元,為其非法採礦、違法建設、違規招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另外,盧傳濤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盧傳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蘭山區人民法院蘭山法庭原副庭長張曉寧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4年至2019年,張曉寧在任蘭山區人民法院蘭山法庭副庭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王某“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張某亮“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趙某“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等有關成員所送現金、購物卡、電子紅包、高檔酒水、手機等財物,數額巨大,並在審理以上團伙涉及的有關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過程中徇私舞弊,違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為非法放貸行為提供司法保護,給被害人造成巨額財產損失。另外,張曉寧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1月,張曉寧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梁金鳳)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