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台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加快現貨市場建設

2020年06月23日08:41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出台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加快現貨市場建設

山東省出台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加快現貨市場建設完善電力市場體系

日前,山東省印發《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聚焦電力市場化改革面臨的重點任務和現代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意見和要求,為加快推進全省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山東省將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改革,立足山東實際,積極穩妥推進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逐步建立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據省能源局電力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建立電力現貨市場交易機制,有利於更好地反映電力商品的時間、空間價值。構建現貨市場銜接機制,對於統籌好省內與省間、中長期交易與現貨交易之間的關系,更好地服務清潔能源優先消納,確保電力供需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提出,山東省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今年6月至明年年底,建立現貨市場機制,啟動現貨市場試運行。建設以日前電量市場和日內實時平衡機制為主的電力現貨市場。建立與現貨市場銜接的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建立現貨市場運營風險防范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電力現貨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具備現貨市場模擬試運行條件。建設與現貨市場相適應的電力中長期交易機制。研究建立省間與省內交易的銜接機制。初步建成省內、省間交易有效協調以及中長期、現貨交易有序銜接的電力市場體系。電力現貨市場正式試運行,不斷完善現貨市場運行機制,各方面條件成熟后轉入正式運行。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逐步將核電、可再生能源電站、直調自備電廠及地方電廠納入電力市場。建立電力需求側響應機制。建立發電機組容量電價補償機制。建設電力零售市場。

第二階段,2022年以后,為現貨市場成熟期,將根據現貨市場發展情況,完善市場體系,豐富交易品種,探索開展容量市場、金融輸電權、電力期貨和衍生品等交易。配合推進省間與省內交易的融合。

《方案》明確,在市場架構上,電力現貨市場採用全電量競價模式,基於節點邊際電價出清方式確定發用兩側現貨電量市場價格。在市場主體上,參與交易的市場主體包括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電網公司及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等。在市場運營機構上,電力調度機構主要負責現貨交易組織、輔助服務交易組織、安全校核等工作﹔電力交易機構主要負責與市場交易密切相關的環節,負責管理運營交易平台,提供市場注冊、交易申報、結算依據、信息發布等服務。在優先發電量上,政府有關部門編制下達的優先發電計劃, 在年內分解執行﹔居民供熱優先發電電量不得轉讓,其他優先發電電量和政府基數合同可以通過中長期市場轉讓,執行政府批復的上網電價。

《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電力現貨市場交易機制,日前市場採用全電量申報、集中優化出清的方式開展﹔發電企業申報量價曲線,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申報用電需求曲線,不申報價格。日內實時平衡機制採用基於日前封存的發電側單邊報價、全電量集中優化出清的方式﹔根據最新的電網運行狀態與超短期負荷預測信息,在日前市場確定的開機組合基礎上,採用安全約束經濟調度優化計算,出清實時發電計劃和實時節點電價。現貨市場安全校核與出清一並進行,需嚴格滿足電力供需平衡以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約束條件。

《方案》規定,輸電價格按政府核定的山東電網輸配電價(含線損和政策性交叉補貼)執行。在容量市場建立之前,暫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發電容量補償電價。電網公司按照用戶實際用電量和容量補償電價按月向用戶收取,按規則向發電企業支付容量補償電費。市場交易價格為發電側上網電價。集中競價採用邊際定價和連續撮合定價機制。市場結算不平衡資金每項均獨立記錄,分類明確疏導,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在市場主體間合理分攤。

此外,《方案》還對輔助服務市場、與電力現貨市場銜接的交易機制、交易結算、信息披露、信用管理、市場監管、市場力監測和應急處置等作出具體明確規定。(車路 朱寧波 左豐岐)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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