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首次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作全面制度設計

2020年06月14日09:03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首次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作全面制度設計

  管住“奇葩”文件“問題”文件

  山東省首次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作全面制度設計

  記者獲悉,為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跟蹤評估,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經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廳於6月11日印發《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七章三十條,首次從省級層面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前評估和實施后評估作了全面制度設計。

  據了解,一些部門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未經充分論証,出台“奇葩”文件、“問題”文件,損害了政府公信力﹔有些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與上位法、上級政策或者形勢要求不相適應,甚至本身就“帶病出台”。對此,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在其制定出台前和實施后進行評估,可以實現行政規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統籌監管,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辦法》以可操作性為導向,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前評估和制定后評估的定義、適用條件、評估方式、評估標准、結果運用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職責邊界清晰,有效防止了應評估不評估現象的產生。(戴玉亮)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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