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海洋伏季休漁5月1日開始 所有應休漁漁船5月1日12時前全部回港

2020年04月27日08:55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海洋伏季休漁5月1日開始 所有應休漁漁船5月1日12時前全部回港

記者從省農業農村廳4月26日召開的全省海洋伏季休漁管理工作視頻會議上獲悉,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釣具作業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撈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定置作業(含鳀魚落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

省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總隊總隊長辛榮民介紹,伏季休漁期間,嚴禁在自然海域內採捕天然貝類等漁業資源,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規定的禁用漁具和“地籠”,嚴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為應休漁漁船提供油、冰、水等漁需物資,嚴禁收購、運輸、代加工違規漁船漁獲。因實施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委托的海洋漁業資源調查需租用漁船從事捕撈作業的,須向省農業農村廳提出申請,經批准后獲得《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証》,方可組織實施。

“伏休管理點多面廣、船多港雜,涉及海上、港口、船廠等,關聯捕撈、補給、運輸等多個環節。”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李希信說,必須把諸多要素集中到一個棋盤上,從海上、陸上、港口等各個環節全面發力,形成閉環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區,筑牢伏休管控嚴密防線。

山東省要求,各地要及時通知所有應休漁漁船按規定時間及時返回船籍港進行停泊,確保5月1日12時前全部回港。所有回國的遠洋漁船,必須在指定的威海市石島新港、沙窩島國家遠洋漁業基地漁港、煙台市中柏京魯漁業有限公司漁港、青島市薛家島漁港(青島市西海岸新區)停港。充分運用大數據、雷達探測等新技術,提高漁船和漁港監控水平和監控效率。

另外,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及漁業執法機構要整合執法力量,強化源頭管控,加大海上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敏感時段、重點海域、交界水域、重要漁場及漁港的執法檢查,重點對異地挂靠、異地塢修、大型冷凍、“拖網改刺網”、“拖網改圍網”、外省籍及被有關單位扣押漁船實施嚴格核查和監管,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毛鑫鑫)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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