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地鐵新規為文明出行護航

2020年04月02日09:53  來源:北青網
 
原標題:執行地鐵新規為文明出行護航

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車內進食、手機外放等上了“黑名單”。辦法中明確規定了7類約束性行為,從在車站或者列車內涂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挂物品,到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等,約束的都是不文明陋習。尤其是備受詬病的地鐵內進食,更是一個“頑疾”,也更令人關注。

一直以來,地鐵內進食已成為一大陋習,在地鐵內隨便吃喝,是一種很不文明的習慣,既影響他人的感受,也給城市形象抹黑。雖然有地鐵的城市都做出過明確的禁食規定,但還是有個別乘客我行我素,以至於地鐵內有乘客進食被處罰的消息不斷。如成都地鐵“禁食令”規定,地鐵內進食違者最高罰200元﹔北京更嚴,要面臨最高500元的罰款。

新規還包括其他約束性行為,如騎行平衡車、電動車,或使用滑板、溜冰鞋,以及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等等。但相比於地鐵進食,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或躺臥或踩踏座席等陋習,影響范圍更大。

人人痛恨“地鐵陋習”。地鐵作為城市軌道交通的一種,其特殊環境決定了乘坐地鐵一定會比乘坐地面公交車等,該有更嚴格的限制措施。方便快速的軌道交通,現已成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選,也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窗口。乘地鐵愉快出行,一方面需要交通硬件的完善,而另一方面也需要乘客的文明“軟件”。

可見,在享受地鐵快捷方便的同時,如何創造更文明有序的乘車環境,就該有約束性措施。而國家出台限制地鐵陋習的“禁令”,實乃為文明出行保駕護航。唯有用制度性措施限制陋習,才能讓文明不斷彰顯,這也是樹立新時代文明風尚之所需。(劉天放)

(責編:孫林、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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