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收費亂象輿情頻現 如何建立科學公平的標准體系?

劉鵬飛

2020年03月18日09:08  來源:人民網-輿情頻道
 
原標題:隔離收費亂象輿情頻現 如何建立科學公平的標准體系?

  最近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初步控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至今日,全球疫情大流行,而我們在國內仍對疫情心有余悸。經歷過2003年非典疫情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就知道一旦遭遇疫情,對國家、對社會、對家庭和個人意味著什麼樣的代價。病毒無情,而在以科技和專業醫護力量應對疫情之外,更有可能在信息發布、物質調配、價格管理、社會保障等領域,面臨制度和監督體系仍不夠完善的問題。為確保能夠最終戰勝疫情,我們必須深入研究疫情和輿情反映出的制度建設課題,避免各類可能的次生輿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響應的國家緊急狀態下,相關的配套制度和應急管理體系,一定要努力做到科學合理和健全完善。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直接影響人民的生命健康,如果不能在社會配套制度和監督體系方面做出及時、妥善的安排,更可能會嚴重傷害人民的財產安全,造成社會公平感缺失、引發社會激勵偏向和一系列次生災害。比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伴隨著疫情的擴散,部分地方出現了醫療資源“擠兌”、集中隔離觀察點收費混亂等問題,引發了標准不一、區別對待等負面輿情。國家法規有明確規定,被隔離者相應的公民合法權利不應造成傷害。上述輿情讓人擔心在危急情況下也可能釀成人道災難,形成外界借以批評抨擊的話題。對於這個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問題,我們應該在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和機制方面,抓緊出台規范合理的標准體系,避免出現因各地政策混亂或標准缺失帶來的社會后果。

  據媒體報道,近期各地涉及疫情防控、疑似及確診患者治療、集中隔離等收費問題,在全國各地不少地方出現輿情。比如,3月6日,湖北浠水縣兩名火神山援建者被收取4200元隔離費用的証明文件在網上引發關注。事發后,浠水縣官方回應稱,收取隔離費的行為是錯誤的,深感自責和愧疚,已於3月7日上午退還費用,並向當事人道歉,涉事鎮副鎮長被免職。更早前的2月11日,一對夫妻在陝西靖邊縣一酒店結束為期14天的隔離,被告知要繳納6000多元的食宿費,當事人認為價格過高,后通過協商減半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政策非同兒戲,類似討價還價場面,一定程度上也傷害公信力,還不如形成一個社會廣泛接受的規范和標准。

  另據報道,3月9日,安徽一男子從泰國回到安徽樅陽后被要求前往定點酒店隔離,隔離點按照一天700元的標准向該男子收取9800元隔離費用。賓館內沒有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也沒有網絡,洗手台上有未清理干淨的頭發和污跡,700元一天的收費過高。根據官方回應,隔離費用由縣鄉兩級政府承擔,對個人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費用已退還。早在2月25日,“威海發布”微信公號發布消息稱:威海要求,從2月25日起,對從日本、韓國等國家來威海的入境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和中方人員,全部統一接到賓館免費集中居住,14天后解除集中居住。地方有別,中外有別,引發了網友熱議。

  據《新京報》報道,為防控疫情,各地對疫情嚴重地區返回人員或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進行集中統一隔離。但由於隔離費用分擔機制、定價等方面缺少統一標准和相關法規,各地執行情況五花八門,甚至出現隔離點違規向個人收取費用和“高價”隔離費等情況。隔離期間的費用究竟應該誰來出?專家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屬公共衛生事件,政府應承擔更多責任,可根據主體責任劃分建立分擔機制,並且定價不能以盈利為目的。此外,應盡快完善傳染病分級分類標准,對不同級別的傳染病都應有相應的隔離保障與解決方案。

  從網上媒體報道、專家觀點和網友評論來看,大家共同關注、討論,並形成了一些初步的共識,認為隔離費用標准應該體現分級分類、合法合規、公平正義、科學合理、非盈利性、人文關懷等原則。

  首先,分級分類方面,基於目前各地輸入性疫情風險上升,在隔離收費方面,就涉及到區分中國公民跟入境外籍人士。首先,國籍是一個標准,應實施優先確保本國公民權利的前提下,無差別地對待華人華僑以及外籍人士。就人本身的生命健康權利來說,在資源充足的情況下,都應該得到充分的保護和尊重﹔但在資源極為稀缺的情況下,國家和政府有義務優先保障本國公民的權利。

  近期,廣東省政府決定3月2日起針對所有從韓國抵達廣州、深圳兩地機場和港口的乘客無論是什麼國籍,一律在指定酒店進行為期14天的隔離。而強制隔離費用由乘客自費承擔。北京市從3月16日零時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觀察。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隔離人員費用需要自理。對於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的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體系。這些政策總體上也更加精細化,對於是否擁有醫保、商業保險和特殊困難情況人員以及外籍人士等,實施精准施策。這些政策有利於防控輸入性疫情,也體現出更多的公平合理性,受到輿論的關注和多數人的肯定。

  第二,本國公民是否繳納醫保、稅收貢獻、商業保險等也是重要標准。比如,北京市的政策是按照醫保、商業保險、特殊困難情況等依據。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很多地方並未將公民的納稅貢獻納入考量標准,其實,納稅記錄其實是體現公民社會貢獻度的重要指標,應該受到尊重和鼓勵。此外,當前很多地方隔離收費管理方面,還存在與社保信息、商業保險、納稅信息、貧困建檔立卡信息、異地結算、發票開具等政策及數據銜接問題,亟待從國家層面出台制度舉措,抓住疫情“化危為機”,建立世界上最先進的公共衛生事件大數據信息詢証共享和管理服務系統,以及“健康碼”等管理服務網絡。

  第三,被隔離對象的信用記錄,以及有意隱瞞個人情況等重要信息、是否違法犯罪記錄等,也是非常重要的管理依據。3月11日從意大利回來的郭某鵬隱瞞行程、隱瞞病情,行程遍及四國五城6趟飛機2趟高鐵2.4萬多公裡,乘坐飛機、列車、地鐵、大巴,再加上徒步,導致幾萬人被隔離,多省市疫情努力大打折扣。此后北京、浙江等地也曝出類似新聞,這些人不向社區報備、也不居家隔離,而成為隱身的傳染源,嚴重危害公共衛生安全。對此,北京、河南、河北唐山等地都已出台政策。對待這種病例,應該提供合適的醫療服務,自理費用﹔當然該政策與當事人依法享受醫保、商業保險等可以並行不悖﹔但是,涉嫌違法的應嚴格依法進行司法追責及經濟懲罰。

  第四,集中隔離觀察期間產生的服務及收費,應遵循經濟、實惠、節約和非盈利性等原則,優先保障基礎性生活必備需求,條件好的地方可以提供受價格監管的個性化需求。因為任何人概莫能外,都不敢自信病毒感染永遠與你無關,所以,收費政策涉及每一個人,輿情本身的“代入感”最強,所以決策者一定要重視。

  目前,各地在收費標准高低不一,甚至同一城市在不同的隔離點收費都千差萬別。在突發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下,由於集中隔離具有強制性,導致收費差異也帶有強制性,就容易引發爭議。有網友提到,各地隔離設施應優先選擇有基礎安全保障的經濟型酒店或場館,而非星級豪華酒店或高檔場所,價格上不應該超過平均消費水平。地方商業酒店等集中隔離場所為疫情做出貢獻,其成本可從公共資金或稅費優惠等多方面予以彌補。

  另外,還有一些經濟標准可以參照,一是當前各地的最低工資標准或GDP和財政收入水平,綜合反映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實力,並保持了動態浮動更新﹔二是國家財政部門發布的各地公務出差報銷的標准,應結合居民實際消費水平做參考。公共衛生疫情期間集中隔離點收費並非全無標准可循,而在於有關部門願不願直面這個問題,如果集中隔離收費說不清,乃是“治亂之源”,加上尋租腐敗、“趁火打劫”和“發國難財”等輿情風險,涉事部門是最容易被追責的,前車之鑒很多。

  第五,針對貧困人口、殘疾人員、低保人群、弱勢群體等特殊困難情況,應實施費用減免和社會兜底政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裡面一定要有兜底策略,牢牢把握道義制高點。關於集中隔離觀察點收費的安排,要給特殊困難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甚至一些普通家庭在遭遇疫情感染后,天價的治療費用,極有可能讓一個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甚至陷入“滅頂之災”。我國就要在脫貧攻堅迎來收官之年,過去對“大病醫保”“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政策舉措取得巨大成效,但在疫情期間更要密切關注社會弱勢群體“因病返貧”問題和關心百姓疾苦。在扶貧事業即將迎來勝利的關鍵時刻,千萬要守住廣大干部群眾多年奮斗得來不易的扶貧成果,讓困難群眾吃定心丸,增強社會信心。

  對比全球各國疫情防控情況,我國社會各界的積極奉獻和團結奮斗取得成效,是黨和政府乃至每一位中國人參與和努力達到的戰“疫”成果。習近平總書記2020年2月1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我們要深入研究此次疫情防控的經驗和不足,密切關注疫情和輿情的雙重變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完善制度體系和應急機制,增強政策的有效性、精細化和科學性,從制度方面更加系統、深入、全面地思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從根本上增強我國應對各類疫情風險的強大能力。

  (作者系人民在線副總編輯、人民網新媒體智庫高級研究員)

(責編:翟晨曦、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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