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入境人員引爆輿論 人民日報等密集發聲

2020年03月17日14:05  來源:人民網-輿情頻道
 
原標題:瞞報入境人員引爆輿論 人民日報等密集發聲

  近日,各地陸續曝出多名瞞報症狀入境人員,相關話題也先后登上微博熱搜,總閱讀量突破5億。

  根據眾雲大數據平台的監測數據,關於我國入境瞞報的話題持續受到媒體關注,從3月10日浙江省6名華僑入境瞞報事件起,報道熱度逐日升溫,在今日(3月16日)報道量達到峰值,達13122條。

  輿情關注

  美國來京確診病例曾對乘務員撒謊

  15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上,國航產品服務部總經理、國航海外疫情防控組成員張允介紹了美國輸入病例黎某一家三口3月12日乘坐國航CA988次航班有關的空中防控情況。

  據張允介紹,3月12日,CA988次航班在洛杉磯旅客登機階段,乘務員對所有旅客逐一進行了測溫的排查,沒有發現體溫超標的旅客。航班起飛一小時之后,座位在40b的旅客找到了乘務員自述,感到憋氣、乏力、臉部微麻,說自己沒有同行者,登記前也未用過任何藥品,但自己一周前有短暫的發燒史。

  乘務組為其測溫是36.4℃,並調整了座位,將其安排到了客艙右后部,留觀隔離區。並按要求實施隔離處置程序,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指定了右后門的一個衛生間,為其單獨使用。后續乘務組為這位旅客測溫了4次,均在37℃以下。

  航班落地前兩小時,也就是北京時間3月13日凌晨4時左右,40b旅客找到乘務員,陳述自己在美國任職公司有人感染,自己在美國已經發燒,並在登機前吃了退燒藥,同時她說丈夫和孩子是和她一起居住,座位號是54k和54l。

  乘務組立即將此情況報告機長,同時將其丈夫和孩子一同安排在了隔離區。經乘務組再次測溫,一家人體溫均正常,同時機組也把這個情況報告給了國航的運控中心。運控中心接到報告,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啟動了聯防聯控機制,並在飛機落地前做好了所有的准備工作。航程中乘務組按要求對全體旅客實施了兩次機上測溫,沒有發現體溫超標的旅客。

  13日早上6時15分CA988次航班落地,北京首都機場海關檢疫人員對40b旅客一家三人進行了排查。

  另據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龐星火介紹,該例從美國輸入的確診病例黎某,國內戶籍地為重慶市,長期定居在美國馬薩諸塞州。黎某表示,2月26日至27日他在美國參加公司會議,其中一名同事后來被診斷為確診病例。3月1日晚,黎某出現寒戰,未就診,之后又陸續出現發熱,最高39℃,伴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狀以及惡心、腹瀉、肌肉酸痛、全身乏力等症狀。龐星火說:“3月3日首次就診於當地醫院,給以奧司他韋治療,3月5日、3月10日就診於同一家醫院,胸片顯示均無異常。3月11日再次就診於同一家醫院,胸片顯示肺炎影像,當地醫院評估其症狀后未收治入院,在美國3次申請核酸檢測均被拒絕。”

  為進一步診治,黎某及其丈夫、兒子一家三口於美國當地時間3月12日凌晨1點從洛杉磯機場乘國航CA988次航班,於北京時間3月13日5點到達北京首都機場。抵京時,海關對3人排查后,由120急救車轉運至定點醫院。3月13日,黎某診斷為確診病例,黎某丈夫及兒子診斷為疑似病例。龐星火介紹:“目前病例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病情穩定。共確定59名密切接觸者,其中14人在京,均已採取相應措施,其他人員信息已轉相關省份。”

  龐星火強調:“在此,真誠提示,我國境外居民如出現發熱等症狀,請及時在當地就診,或採取居家觀察,避免出行。”

  各地多名瞞報症狀入境人員相繼被立案調查

  據媒體報道,截至3月14日24時,我國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11例,其中至少11人瞞報被查。

  3月4日,一對意大利回京的姐弟倆,在登機前使用藥物退燒降溫,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已被警方立案偵查。

  3月10日,浙江麗水6名華僑從意大利返回后,相繼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入境時未按規定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涉嫌違反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被立案調查。

  3月11日,河南鄭州市確診1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病例,該病例是鄭州首例境外輸入性確診病例。郭某鵬返回鄭州后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3月12日,呼和浩特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某小區住戶趙某、莎某,3月7日從土耳其經阿布扎比乘飛機入境時,與鄭州確診患者郭某鵬有密切接觸,趙某、莎某返呼后故意隱瞞出境史,期間多次在小區內自由活動並外出到飯店就餐,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已被立案調查。

  入境瞞報可按妨害國際衛生檢疫罪處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意見》明確,對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實施刑法所規定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引起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布的其他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對於單位實施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引起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布的其他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應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

  所有無症狀入境北京人員集中隔離14天

  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蓓表示,從3月16日零時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集中觀察點將配置專業醫護和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健康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使回國人員更安全、家人更放心。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觀察。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隔離人員費用需要自理。對於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的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體系。

  在此前的新聞發布會上,陳蓓還介紹稱,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診治上,對境外回國人員,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回國過程中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醫保規定,報銷后實施財政補助,個人不需要負擔相關費用。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回國過程中被確診為輸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保險的人員,可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經認定的困難人員發生的費用,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醫療救助。

  網友觀點

  面對境外輸入病例日益增長的嚴峻挑戰,網友表示更需嚴防死守、加大管控力度,境外回國人員應自覺上報接觸史並自覺隔離,“回國可以,但是別刻意瞞報!”,否則就是“對自己對社會不負責” 。

  還有網友表示,建議參照北京的政策,所有境外人員均集中隔離14天。

  媒體觀點

  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發表人民微評稱“入境人員瞞報?零容忍!”評論指出,多起境外輸入病例存在瞞報,觸目驚心!如實申報乃法定義務,一旦隱瞞或虛假填報,造成疫情傳播,難逃法律制裁。一個人的“不羈”,造成一城人的不安,害人害己。防控成效來之不易,加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絕不寬宥。堵住漏洞,決不讓瞞報得逞。

  人民日報發表銳評文章《刻意隱瞞病情入境,不配享有免費治療》,文章指出對隱瞞病情和行程者,的確要“算賬”。法律代價要承擔,也有必要算一算經濟賬。在社會損失面前,一個人的醫療費能有多少?人們廣泛贊同“隱瞞病情治療費自擔”,不是刻意跟隱瞞者過不去,而是希望隱瞞者受到觸動,希望其他人引以為鑒,希望通過強有力的制度安排防范隱瞞情形再度出現,更是希望疫情防控取得全面勝利,不能因個別人任性而架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效。

  人民日報客戶端也發表評論文章《境外回國瞞報,別讓社會為你的任性買單》,文章稱疫情防控第一道關卡也是最有效的關卡,是人。每個人遵守規則,嚴格按照防控部門的要求行事,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而不遵守規則,則會放大風險,淪為病毒傳播的幫凶。前期工作成效被破壞,全社會在為一個人的任性舉動買單。入境人員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瞞報、遵守指令,既是責任也是義務。

  3月13日, 河北省唐山市發布公告,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如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

  針對此事,正義網發表“正義銳評”《入境隱瞞接觸史者治療費個人承擔:這才公平》。文章寫道:國家對新冠肺炎患者採取免費治療政策,體現了國家對公民的關愛。絕大多數無辜感染者,理應得到這種關愛。但治療的錢歸根結底來自百姓,花起來也要有節制、有限制。如果感染者不自律自重肆意消費囯家關愛,那麼,讓其自行承擔治療費用,更加公平。 對隱瞞行為進行懲戒,包括讓其承擔治療費用,既是行為人應付出的代價,也是對其他有意隱瞞病情者的警示。

  境外輸入病例與日俱增,對我國各部門起了警示作用,更明確需要將入境防控工作做實做細。新華網發布新華微評《嚴把入境關口 嚴防境外輸入》指出瞞報違法,害人害己,“一人坑一城”的教訓十分深刻。在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嚴把入境關口至關重要。如何加強部門協作,如何推動關口前移,如何查短板補漏洞,如何用好大數據手段,還有不少工作需要落實落細。病毒無孔不入,在防止境外疫情輸入的戰線上,同樣少不了嚴陣以待、毫不懈怠的戰斗狀態。

  16日,人民日報再次就“瞞報”發布人民銳評,文章指出,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已出現通過口岸向境內蔓延擴散風險加劇的嚴峻形勢,此前已發生多起境外輸入病例瞞報現象,用“一個人驚了一座城、擾了一國人”來形容並不夸張。如果不依法嚴懲,舉國之力換來的向好形勢,極有可能被葬送。防范境外疫情的輸入風險,越果斷採取措施,就越能贏得主動。各部門的“硬核”措施,不妨更多些!(邱越、楊暢)

(責編:翟晨曦、聶俊穹)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