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為企業量身定制26條措施保復工穩就業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升至60萬元

2020年03月05日14:58  來源:舜網-濟南日報
 
原標題:濟南為企業量身定制26條措施保復工穩就業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升至60萬元

日前,濟南市出台《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天下午,記者在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意見》提出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省規定最高45萬元,濟南市已提高至60萬元。

日前,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發改、教育、工信、民政、財政、交通、商務、醫保等部門研究制定了《意見》。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壯介紹說,《意見》從“保障企業復工用工需求”等6個方面提出了26條具體措施,含金量高、操作性強,既不折不扣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又從濟南市實際出發提出了一些創新性措施。

春節期間開工生產的企業每人每天補貼200元

全力“保”,聚焦企業復工用工需要。一是建立用工即時響應機制。對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設立用工服務專員,一對一提供用工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成立工作專班,精准做好用工信息監測,精准對接用工服務需求,精准落實穩崗返還政策,精准幫助企業復工復產。二是設立用工補貼。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對2月10日后一個月內復工新吸納就業的,按每人1000元標准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費率

著力“減”,幫助企業渡難關穩崗位。一是減社保費。發揮社會保險“安全網”“減震器”功能,助力企業輕裝上陣、渡過難關。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長1年。醫療保險費率,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免征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征收。二是減殘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暫免征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殘保金。對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三是減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再延長一年

分類“補”,支持企業和重點群體穩就業。一是補企業。將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再延長一年;對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二是補個人。在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培訓補貼、下崗失業人員生活補助等方面延長了政策享受期限。三是補機構。對返鄉創業服務站、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運營補貼。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相比省裡規定提高15萬元

穩步“提”,提高促進就業創業補貼標准。一方面,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省規定最高45萬元,濟南市已提高至60萬元,為創業者提供更大力度的貸款支持;另一方面,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准。由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50%提高至60%,鼓勵支持未就業大學生和青年失業人員掌握就業技能,盡快實現就業。

建立規模性失業風險分級響應制度

聚力“防”,防范失業風險確保大局穩定。建立就業形勢監測預警制度。密切跟蹤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和用工影響,完善城鎮調查失業率制度,提高失業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建立規模性失業風險分級響應制度。及時歸集發布就業崗位信息,規范企業裁員行為,完善規模性失業應急處置措施,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建立就業風險儲備金制度。發揮就業風險儲備金作用,有效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

建立多渠道就業資金投入保障機制

突出“優”,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政策。主要是完善組織領導機制。強化區縣政府穩就業主體責任,健全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提高綜合考核就業指標權重,形成統籌推進穩就業工作的合力。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多渠道就業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加強對就業創業的資金支持,充分發揮就業創業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完善政策協同機制。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制定改革發展、產業調整、社會管理等重要政策時,綜合評估可能對就業產生的影響。制定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保治理、城市管理政策,堅決杜絕“一刀切”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產停業,最大限度減小對就業的影響。

服務站成功引進返鄉創業者給予1萬元/人的獎補

體現“特”,提出一些濟南市創新性措施。一是開發專項公益崗位。開發一批階段性基層疫情防控公益崗。二是發放職業介紹補貼。對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期間,介紹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証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市企業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每人300元的標准給予職業介紹補貼。三是發放就業扶貧補助。對疫情期間正常經營的就業扶貧車間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補助,從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補助時間從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四是發放返鄉創業服務補助。對區縣設立的省內外返鄉創業服務站,根據服務效果,每年給予5萬元補助費,對成功引進返鄉創業者的服務站給予1萬元/人的獎補,所需資金從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就業補助資金統籌安排。(張茜)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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