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利用  和諧共生(新時代新步伐)

2020年02月11日14:5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保護利用 和諧共生(新時代新步伐)

  濕地享有“地球之腎”和“物種基因庫”之稱,兼具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是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而濕地的有效保護與利用,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亟須解決的關鍵問題,對於豐富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系統穩定性、保障區域生態安全、促進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國際社會已經締結了《濕地公約》和發布了《國際重要濕地名錄》等文件,成立了濕地國際聯盟(WIUN)和濕地聯盟(WAP)等公益性組織。各國也紛紛出台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如美國的《北美濕地保護法》、澳大利亞的《國家濕地政策》以及中國的《濕地保護管理規定》。然而,在人類活動和氣候變化的雙重脅迫下,濕地正面臨著面積萎縮、功能受損和系統退化的風險。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難以協調濕地的保護與利用,兩者矛盾日益突出。

  如何協調好二者的關系?我認為,中國應該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堅持保護優先、有效利用、科學修復的原則,才能實現濕地保護與利用的良性循環和協同發展。

  以濕地保護體系構建為主體,多維度加強管護能力。在監測方面,通過濕地管理機構、濕地保護區和相關科研單位合作,加強濕地監測網絡建設,實時掌握生態結構變化,開展生態過程風險評估,自適應調控(根據實際情況實施調控的策略)濕地生態服務功能。在法律方面,加快推進濕地生態保護法律法規的制定,積極加入國際濕地城市認証,制定濕地保護區監測規劃與保護恢復的技術規程,讓濕地保護有法可循,有規可依。此外,通過社區宣傳、科普講座、公益活動等,強化公眾濕地保護意識,借助互聯網、廣告以及自媒體方式,引導和動員公眾積極關注並參與濕地保護。

  以濕地資源有效利用為宗旨,多尺度提升治理模式。為保証濕地資源利用的合理性,需要對多尺度的資源開發利用進行全過程環境評價,降低濕地資源開發利用的附加風險。同時,引入多尺度生態補償機制,推廣濕地銀行、濕地公園、濕地城市等發展模式,推動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化,建立健全濕地征佔用和破壞的經濟補償及懲罰制度,以破解濕地保護與建設資金的困境,實現濕地保護和社會經濟發展雙贏的生態經濟治理模式。

  以濕地生態功能恢復為抓手,多策略實施修復工程。在濕地水文環境、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以及受威脅狀況調查的基礎上,以工程修復和生態修復等策略,來保障濕地水位和實現生態功能恢復。工程修復方面,進一步推進退耕還濕工程,興建保護區水源補給工程和水質改善工程,恢復濕地蓄洪抗災能力和部分生態功能﹔生態修復方面,針對不同類型的退化濕地生態系統,採用相應的濕地生境與生物恢復技術、濕地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恢復技術、群落結構優化配置與重建等生態工程方法,實現濕地生態環境的完整性恢復。(陳彬 北京師范大學生態環境治理中心主任)

(責編:劉穎婕、胡洪林)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