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這是不讓疫情防控跑偏的標尺

2020年02月11日10:04  來源:河北新聞網
 
原標題:守法,這是不讓疫情防控跑偏的標尺

果不其然,這些天引起公憤的幾起“瞞報事件”中,數位以身試法、給防控疫情制造麻煩的當事人,都被立案了。疫情緊迫,人們已有共識:當此全國齊心協力,努力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關鍵時刻,隱瞞個人病情或者接觸史,以及明知風險而不採取預防控制措施等行為,都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有的后果還相當嚴重。

突如其來的疫情沖擊,讓我們在很多問題上刷新了觀念和做法。這不僅體現在與醫衛健康或者社會協作有關的方面,而且與傳染病防治相關的法制觀念和法制建設,也同樣在這次大考中遭遇了挑戰,暴露出一些短板。這些短板,也是社會“戰疫”能力不足的體現,應當得到重視與改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與每個人,與每家企業、機構或其他社會組織,都密切相關。但即使是經歷過2003年非典的人們,也未必對其意義和要求,都有全面正確的認識。最近,我們看到不僅有醫生故意隱瞞,背棄隔離原則,而導致醫院停診等糟糕結果﹔還有公務員或教師蠻橫無知,不採取必要防護措施而硬要闖關,甚至觍著臉嚷嚷自己“懂這個”……這些把自我意志和自我利益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人,早已觸犯底線。他們的傲慢、僥幸、自大自私,既破壞防疫控疫體系,又踐踏法律尊嚴,非依法嚴懲不能以儆效尤。

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疫情防控中的法制健全、依法守法,是社會整體法制建設和法制素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傳染病防治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更像是一柄鋼刀的“刀鋒”,這把刀的材料強度和揮出力量,才決定著刀鋒作用如何。

“刀”的材料,取決於立法的質量。揮“刀”的力度,則要看執法的水平。法制觀念深入人心,法律體系完善高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疫情逼壓下的社會運作才能有序,保護人們的屏障才能有力。相反,社會成員普遍漠視法律的意義和規范,社會管理和執法部門也缺乏法制自覺,不能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則法律之劍就不能為防疫控疫體系提供有力支撐,屏障就會不斷被破壞,公共利益就會危機重重。

2019年底延宕至今的這場疫情,把太多的矛盾、沖突和嚴峻問題都擺在中國面前——也擺在我們每個人面前。小到一個人戴不戴口罩、報不報告在重點疫區的行程﹔一家物業能不能在業主群發起投票,讓業主表決不許醫護人員進小區﹔一位村支書,可不可以決策在村口的省道上堆石頭堵路﹔一家企業的老板,能否要求企業提前開工或者強制員工返城后立刻復工﹔大到一些關鍵性產品和行業,該如何守法經營,承擔社會責任﹔執法和行政機關的所作所為,是否都經得起法律責任的衡量……這所有問題的答案,都絕非個別人面對病毒時作出的孤立選擇,它們構成了我們這個社會面對一次“法制健康大考”交出的答卷。一個人、一家企業、一位官員或者一個機構、一個部門,答錯了題,所有成員都要共同承擔結果。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最近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時強調,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身體有病,要按科學規律積極治療才能痊愈。法律觀念、理念上存在缺陷,在疫情危機中暴露出來,也必須以法之力量為針砭、為良藥,對症施治,才能最終促進社會法制素質的提高。(劉採萍)

(責編:翟晨曦、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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