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治輿情盤點

2020年01月17日11:01  來源:人民網-輿情頻道
 
原標題:2019年法治輿情盤點

  回首剛剛過去的2019年,法治發展的足跡清晰可見,涉法輿情也持續高熱。這一年,正當防衛、高空拋物、大病求助、低齡未成年人犯罪、AI換臉以及個人破產等問題,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和討論。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對2019年法治輿情事件進行盤點,通過梳理十大輿情熱點事件,總結其背后的爭議焦點,並進行點評解讀。

  一、正當防衛條款被“激活”

  回顧:2019年12月18日,福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為趙宇頒發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獎勵和証書。2018年12月26日,一名女子遭到毆打,趙宇下樓制止侵害行為,但因踹傷施暴男子被拘14天,事后檢察機關認定趙宇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繼早前的“江蘇昆山於海明案”“淶源反殺案”后,該案例再次引發對“正當防衛”話題的關注。

  點評: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刑法中的正當防衛規定被稱為“休眠條款”,正是對“江蘇昆山於海明案”等熱點案件的依法辦理,激活了這一法律條款。兩高也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等形式適時進行回應,體現了司法條例與民間訴求的良性互動。不過,在如何正確理解正當防衛、如何把握正當防衛限度等方面仍需進一步研究,真正做到讓正義“不委屈也可以求全”。

  二、新藥品管理法回應“藥神”案爭議

  回顧:2019年8月,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對假藥劣藥、仿真藥等爭議作出了重新界定,並規定未經批准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點評:刑法明確規定,對“假藥”的界定要依據藥品管理法。這意味著,此次藥品管理法修改對假藥和劣藥進行重新界定,直接影響到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適用范圍和打擊半徑。此次修訂回應了社會關切,打破了對假藥“一刀切”的分類,體現了對患者生命健康權的尊重與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始終堅持嚴厲打擊危害藥品安全的犯罪,海外代購藥品仍然存在法律風險。

  三、“加碼”處罰高空拋物成共識

  回顧: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提出,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點評:最高法傳遞的法治信號很清晰,就是用足用好刑法現有規定,充分發揮刑罰的威懾功能。2019年11月底,上海首例涉高空拋物刑事案宣判,被告人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輿論認為,通過個案判決彰顯對高空拋物“零容忍”的態度。

  四、如何懲治犯罪“魔童”引聚焦

  回顧:2019年10月,大連一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由於未到刑事責任年齡,當地公安機關決定將其收容管教三年,此事引發民眾熱議。同年,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草案根據行為性質和危險程度,規定了三級干預和矯治措施。

  點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提出分級干預,是對“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重新審視,使懲戒手段更得力。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把建立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制度列入五年檢察改革規劃,並啟動相關調研。未來,分級干預可以與社會觀護、工讀教育等措施互相配合,共同發揮作用。

  五、社會呼喚對個人破產立法

  回顧:2019年10月,浙江溫州市中級法院聯合平陽縣法院通報稱,辦結了溫州某破產企業股東蔡某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案。據悉,這是全國首例個人債務清理案件。實際上,早在2019年7月,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公布《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就提出要研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

  點評:目前,破產法隻涉及企業,不包含個人,因而被稱為“半部破產法”。推動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有望改變當前局面。與此同時,也有人擔心債權人的利益會因此受損。實際上,個人破產制度提供了新的債務清算模式,不僅是給債務人一定的生存空間,也有利於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債務人並未獲得逃廢債務的權利。在實踐中,相關的配套制度必須明確,以防范可能出現的“假破產真逃債”現象。

  六、大病求助遭遇信任危機

  回顧:近年來,因為重大疾病發起網上求助的人越來越多,而由此引發的討論和爭議也未停止。2019年11月,全國首例網絡個人大病求助案一審宣判,籌款發起人莫先生因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被判令全額返還籌款15.3余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點評:在籌款平台上,給身患重病的人捐款不屬於慈善募捐,不受慈善法的調整,屬於民事行為。求助者與資助者之間是贈與關系。如果求助者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有意隱瞞事實,資助者可以依法要求返還財產。從挽回民眾公信力的角度來看,首例網絡大病籌款糾紛訴訟具有標本意義。但是,在譴責求助人不誠信的同時,也應該考慮如何堵住制度的漏洞。同時,平台也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避免對求助人的監督機制“空轉”。

  七、奔馳女車主維權難根源須深挖

  回顧:2019年4月11日,一則“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哭訴維權”的視頻在網絡流傳。女車主稱,自己花66萬元購買的奔馳車還沒有開出4S店大門,就出現漏油情況。因店家態度反復無常,在撥打110電話、工商局電話無人接聽的情況,隻能以自感有傷尊嚴的方式維權。隨著事件持續發酵,相關部門作出回應,后雙方達成和解。

  點評:不管是4S店還是奔馳官方,從頭至尾都是被消費者和政府部門“逼”著作為,導致奔馳品牌負面評價大量出現。同時,“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視頻背后折射出正常維權渠道的不順暢甚至缺位。面對這種情況,制度上要持續加碼,執法部門也要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讓普通消費者維權渠道暢通,而不是“按鬧分配”。

  八、反家暴不能僅限於“反家暴日”

  回顧:2019年11月25日,國際反家暴日。當天,美妝達人宇芽在微博發文晒視頻,傾述自己被前男友陳某家暴的事實,陳某的兩任前妻也出鏡控訴其暴行。次日,演員蔣勁夫的外籍女友在微博曝光被其家暴。關於家暴的討論多次登上熱搜。

  點評:遭遇家暴后,受害者為何會選擇沉默?這一定程度上與救助渠道有關,比如家暴案件証據難以認定,在制度和效率的約束之下家暴在法律調解中被邊緣化。反家庭暴力法已於2016年開始實施,宇芽事件只是反家暴的又一個節點,社會觀念的更新是個緩慢的過程,這需要每個人的努力。輿論呼吁共建對暴力“零容忍”的社會環境,需要各方共同發力。

  九、“黑洞”照片牽出視覺中國經營模式爭議

  回顧:2019年4月10日,第一張黑洞照片發布,引起世界轟動。4月11日上午,有網民發現,在視覺中國網站上,黑洞圖片被列入“編輯圖片”。伴隨著輿論的發酵,牽涉出了對部分商業公司和機構以保護原創版權之名,大肆“碰瓷”敲詐謀取非法利益的討論。后視覺中國網站被責令整改。

  點評:保護版權,歸根到底是要保護和激勵原創。版權意識蘇醒的時代,人們真正介意的,不是為圖片付費,而是被胡亂收費。從之前隨便侵權、盜用圖片,攝影師欲哭無淚,到如今全民吐槽視覺中國的“過激”經營方式,這說明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環境有了很大改善,如何平衡著作權保護和傳播權利仍需進一步考量。

  十、AI換臉,誰動了我的個人信息

  回顧:2019年8月,一款“ZAO—逢場造戲”的軟件在“朋友圈”爆火。用戶隻需要在APP中上傳一張照片,就能將自己的臉替換成短視頻中的人物,幾乎可以以假亂真。有網民發現,用戶協議存在過度攫取用戶授權以及將侵權行為“甩鍋”給用戶的行為。同年9月,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ZAO的所屬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ZAO運營團隊稱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刪除相應信息。

  點評:AI換臉術還存在著嚴重的道德、倫理隱憂,比如有人將他人肖像換臉到情色電影中。人臉是非常敏感的個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和盜取會帶來非常大的影響。大數據時代,對立法規范企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遏制企業過度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特約輿情分析師 陸 儀)

(責編:翟晨曦、胡洪林)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