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紅利”引人才 濟南市發布人才購房補貼細則

2020年01月07日14:53  來源:舜網-濟南日報
 
原標題:“重磅紅利”引人才 濟南市發布人才購房補貼細則

1月6日記者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為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改善人才住房條件,濟南市在“人才新政30條”、“雙創19條”的有關規定下,制定了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發放實施細則。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申請在濟南市購房時,可以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額度分別為15萬元和10萬元。

此次補貼對象包括,在駐濟企業就職且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駐濟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畢業博士研究生;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市屬及各區(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縣事業單位新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經濟南市認定且符合條件的A、B、C、D類人才,A類人才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B類、C類、D類人才購房補貼標准為購房金額的50%,最高分別為100萬元、70萬元和40萬元。此次購房補貼分3年發放,核准首年發放核准總額的40%,第2年、第3年分別發放核准總額的30%。

申請條件為:申請人在濟南行政區域內企業就職;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條”政策出台后,申請家庭在濟購買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至購房之日3年內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人才購房補貼隻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濟南市其他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的,不可重復享受本細則規定的補貼政策。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補貼(包含租賃住房補貼、企業新引進碩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補貼等)的,可申請享受購房補貼政策,但需扣減已享受金額。

(責編:聶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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