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

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 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

2020年01月03日10:24  來源:青島日報
 
原標題:青島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

近日,全市啟動開展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由政府出資投保,對受災群眾人身及財產進行賠付,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

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將保障台風、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及溺水、居家煤氣中毒、火災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損壞﹔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的損毀﹔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傷亡﹔因災導致受災人員的飲水困難以及其他政府認定需救助的事項。

保障額度以設區的市統算,全年累計賠付限額為保費總額的15倍。如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時,賠付限額可上浮至保費總額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每戶居民基本生活用品救助金限額600元﹔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救助金限額每人25萬元﹔因災導致飲水困難的人員救助費用每人每月60元。

基本保費以公安戶籍人數、戶數為依據,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戶2元的標准計算。基本保費由市、區政府兩級按5:5比例負擔,由各區市統一繳納。

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將惠及全市行政區域內常住人口以及災害發生時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實現全民救助,共享普惠。(余博)

(責編:鄭浦麗、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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