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台新政為事業單位用人放權鬆綁 高層次人才可不佔崗位直接聘用

2020年01月01日09:13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出台新政為事業單位用人放權鬆綁 高層次人才可不佔崗位直接聘用

近日,山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於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通知》,在“制度創新、流程再造”上聚焦聚力,優化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提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效能,促進事業單位總量控制人員有序流動,有效調動事業單位人才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高層次人才可直接聘用,不佔本單位高級崗位數量

突出制度創新,著力化解事業單位崗位與人員聘用之間的矛盾,新規首次提出,通過直接頒發程序持有“山東惠才卡”的高級專家等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直接聘用,不佔本單位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數量。

據統計,政策出台后,省屬事業單位即可釋放高級崗位1740個,隨著“山東惠才卡”發放工作不斷推進,釋放的高級崗位將相應動態增加,有效緩解部分人才密集特別是高層次人才密集事業單位的高級崗位供需矛盾。

“這一舉措真正體現了解放思想!”山東省農科院人事處副處長徐紹建對改革力度頗感意外。“我們院這幾年引進不少高層次人才,尤其是博士青年人才成長非常快,‘崗少人多’的矛盾比較突出。”徐紹建告訴記者,農科院目前共有“山東惠才卡”高級專家39人,政策實施后,相當於單位新增高級崗位39個,這不僅能有效解決當前高級崗位不足的問題,讓更多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也激發了青年人才向著高層次人才目標奮斗的熱情和動力。

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採取專家評議、組織考察等方式予以聘用

創新崗位使用政策。在嚴格遵守國家控制高級崗位數量的原則下,適應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我省首次提出高等級崗位可借用到低等級使用、在一個行業或區域內統籌設置和使用高級崗位,以及拓寬特設崗位設置范圍等靈活的崗位使用政策,進一步化解剛性的崗位結構與單位用人之間的矛盾。同時,簡化省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備案程序,明確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即可組織實施,不再報省人社廳備案。

突出流程再造,《通知》明確,對納入各級特聘范圍的高層次人才,經核實認定后可採取專家評議、組織考察等方式予以聘用。

各市、縣(市、區)應聚焦全省及區域重大發展戰略和重大專項,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區域(行業)急需緊缺專業(或崗位)目錄,由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后,統一報設區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當年內有效。對納入目錄內的專業(或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條件,降低開考比例,直接採取專業測試、技能操作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

下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權限

《通知》明確,除高校外,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由各級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組織實施,人社部門不再參與組織,切實解決教育、衛生行業公開招聘權限沒有下放到位的問題。

實行靈活的初級崗位考試組織形式。明確自主招聘單位既可參加由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初級崗位招聘筆試,也可自行組織招聘考試。

針對部分單位反映筆試成績佔比較高,招聘科學性不足問題,我省借鑒外省市的做法,允許用人單位結合不同崗位特點,對筆試成績佔考試總成績的比例可在40%—50%之間掌握,提升招聘科學化水平。

《通知》明確,調整簡化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審核程序。建立年度公開招聘方案備案制度,即“一次備案,全年通用”,公開招聘方案備案后,用人單位可自主決定招聘的時間和批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不再對各批次的招聘簡章、面試方案、擬聘用人員公示進行前置審核,大幅提升人才招聘效率。

控制總量內人員,可通過調動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

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是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重要保障。目前,我省部分事業單位實行人員控制總量政策,主要集中在高校、公立醫院等專業技術人才密集型單位。文件首次明確提出,事業單位控制總量內人員,可通過調動形式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有序流動。此舉打通了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最后一公裡”,對於提升控制總量內人員獲得感、歸屬感,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義。(張春曉 邢 軍 范 粟)

(責編:劉穎婕、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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